輥式粉碎機適用在粉碎脆性中硬度以下的物料,如燒結礦、焦碳、爐渣、頁巖、白云石、適應于中小型非金屬礦山以及化工工業二段破碎、整型破碎作業,該型輥式粉碎機構造簡要,運行穩定,過碎粉少。
1、查看各部件間相對位置,應達到圖紙規范;
2、輥式粉碎機在安裝配置后空運轉4h;
3、輥式粉碎機在運轉時V帶輪、齒輪、輥子等旋轉部件,都應平穩無震動,齒面輥子地不得與機體碰擦,不要有不正常響聲;
4、軸承溫升不得大于30℃,高溫度不得大于70℃;
5、空荷載試車達標后,做出帶荷載試車,其試車時間可按裝置規范做出
輥式粉碎機的合理保養及正確的操作運用,能夠保障長遠持續工作,縮小停車時間,只有正常的治理及每天查看輥式粉碎機的長時間工作狀態,才可以阻止故障,保障其持續工作。為此,施工人員應注意下列事項:
1、注意各部件螺絲緊固狀態,如發現松動應迅速擰緊;
2、工作前先起動輥式粉碎機,待轉速正常后,再向機內下料,停車時程序反之;
3、定時查看排礦口狀態,如發已有糊堵時,應做出清理;
4、注意查看易損零件的磨損水平,注意改換被磨損的配件;
5、不要使機器出現過負荷,應注意電氣儀表;
6、軸承加油要及時,并不使軸承內有漏油之處;
7、應控制軸承溫度,溫升不得高于周圍空氣25~30℃;
8、放活動裝置的底架平面,應除去粉末等物料,免得輥式粉碎機碰到無法粉碎的物料時,活動軸承無法在底架上移動,以至發生嚴重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