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重錘式破碎機的正常工作和延續機器的使用時間,崗位工應對機械進行維護和保養。
新機械投入運轉后,每班組工作完畢時需對設備進行綜合的檢驗,大概運轉兩周后,只需每30天對設備進行一次綜合的檢驗,機械的電機、潤滑需每周作一次綜合的檢驗,檢驗的內容包含不變部位的緊固情景,和皮帶驅動、軸承密封、電氣開關等。
1、為工作人員及機械安,機器運轉中嚴禁進行修理、控制及清理工作,嚴禁豐富查看門。
2、在重錘式破碎機運轉正常后即可加料,給料要勻稱,應防止鐵塊等硬物混人,在停工前需先停止加料,等待粉碎腔內物料粉碎完畢再停電機。
3、重錘式破碎機在檢修或控制出料口后,應先用勞動資源轉動轉子,確認轉子與其余部件沒有摩擦或卡住現象并能靈動轉動,即可開啟電機。
4、當粉碎產品規格過大時,應停工檢驗板錘磨損情景,防止轉子被磨壞,當板錘因磨損需控制180,又一次運用時,應使每塊板錘重量相等并保持均衡,以避免止重錘式破碎機開動后發生震動。
5、在檢驗緊固件是否松動時,應檢驗轉子兩側壓緊板錘的壓板螺栓,防止壓板松動后,板錘兩端露出轉子體與機體碰擊.損傷機件。
6、重錘式破碎機運轉步驟中應頻繁作例行檢驗,當掌握有不正常的聲音或軸承溫度高于70℃時,應立刻停工檢驗.及時故障后才可持續開機。
7、應頻繁檢驗軸承座密封是否精良,軸承座內潤滑油應每30天加注一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