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安平臺寬度不宜過窄,一般留有15~25m為宜。
(2)設置接滾石平臺。當采用陡幫擴幫作業時,一般每隔60~90m高度應布置一個接滾石平臺,其寬度為20~25m,以防止擴幫滾石威脅下部正常采剝作業。
(3)分區擴幫。擴幫剝離與正常剝離應分區作業,如在同一區段應交錯作業,根據擴幫高差大小不同,水平錯開距離一般應大于200m。
(4)定向爆破。擴幫采用定向爆破,使爆破方向不轉向采空區一側,以防止擴幫爆破滾石威脅下部正常采剝作業安。嚴禁兩個相臨的組合臺階同時進行爆破。
(5)運輸作業安。陡幫采剝階段,如上部擴幫作業,不允許有運輸設備等通過。
01、安檢查
(1)鉆機在較大的坡度上行走(大于15°)須放下鉆架,采取防傾覆措施。在輸電線下面通過時須放下主架。
(2)鉆機與下部臺階接近坡底線的電鏟不同時作業。
(3)操作人員在主架上處理故障或進行正常維護時,須佩戴安帶。
02、安處置
(1)鉆機穩車時,應與臺階坡頂線保持的安距離。千斤頂至臺階坡頂線的小距離:臺車為1m,牙輪鉆、潛孔鉆、鋼繩沖擊式鉆機為2.5m,松軟巖體為3.5m。鉆機作業時,其平臺上不應有人,非操作人員不應在其周圍停留。鉆機長時間停機,應切斷機上電源。
(2)鉆機靠近臺階邊緣行走時,應檢查行走路線是否安。臺車外側突出部分至臺階坡頂線的小距離為2m,外側突出部分至臺階坡頂線的小距離為3m。
(3)鉆機移動時,機下應有人引導和監護。行走時,司機應先鳴笛,履帶前后不應有人。不應90°急轉彎或在松軟地面行走。通過高、低壓線路時,應保持安距離。鉆機不應長時間在斜坡道上停留。沒有的照明,夜間不應遠距離行走。
(4)移動電纜和停、切、送電源時,應嚴格穿戴好高壓緣手套和緣鞋,使用符合安要求的電纜鉤。鉆機發生接地故障時,應立即停機,同時人均不應上、下鉆機。
01、爆破作業前的準備
(1)準備好裝藥的工具及器具。
(2)了解天氣情況。
(3)做好爆破前相關方面的聯系工作。
(4)做好警戒工作。
(5)炮孔的驗收:炮孔是否達到設計要求,有無偏斜。有無堵孔、卡孔現象,硐室有無坍塌的危險。炮孔內是否有水。
經檢查后,如發現炮孔內存在問題,須處理完畢后,方可裝藥起爆。
02、爆破作業的安管理及檢查
(1)各級導要把爆破作業列入安生產的重要議事日程,加強監管,并有專人負責,爆破作業要有專人指揮。
(2)建立健爆破作業的各項安管理制度,并嚴格執行。
(3)認真組織爆破員的培訓,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,并持證上崗。
(4)加強爆破材料的管理,嚴格執行發放制度。每次爆破后,爆破員須及時將剩余爆破器材退庫。
(5)爆破作業須按審批的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進行。
(6)須建立爆破信號系統,做好警戒工作。按時間順序先發出預警信號,開始清場。清場完畢后,確認人員、設備等撤離爆破警戒區,警戒的距離須留有的安系數,所有警戒人員到位,具備安起爆條件時發出起爆信號,準許起爆人員起爆。安等待時間(一般不得小于5 min,情況由設計)過后,檢查人員進入爆破警戒范圍內檢查,確認安后,發出爆破警戒解除信號。
(8)爆破作業地點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禁止進行爆破作業:
①未嚴格按《爆破安規程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。
②有邊坡滑落危險。
③爆破參數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。
④危及設備或建筑物安,無防護措施。
⑤危險區邊界上未設警戒。
⑥作業地點涌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。
(9)禁止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的人員穿化纖衣服。
(10)爆破后,須對現場進行檢查并填寫爆破記錄。
03、盲炮處理
在爆破工作中,由于各種原因造成起爆藥包(雷管或導爆索)瞎火拒爆和炸藥未爆的現象叫做盲炮,包括殘爆和拒爆。處理盲炮須遵守以下規定:
(1)處理盲炮前應由爆破導人定出警戒范圍,并在該區域邊界設置警戒,處理盲炮時無關人員不準許進人警戒區。
(2)電力起爆發生盲炮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,及時將盲炮電路短路。
(3)不應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藥壺中的起爆藥包。
(4)盲炮處理后,應仔細檢查爆堆,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銷毀。在不能確認爆堆無殘留的爆破器材之前,應采取措施。
(5)盲炮處理后應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或提交報告,說明產生盲炮的原因、處理的方法和結果、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