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設制砂生產線的場地要求
1、建設制砂生產線要有適宜的交通運輸條件:公路運輸要便于與家公路線銜接,水路運輸要便于共用已有碼頭或選定需要新建碼頭的合適位置。
3、制沙生產線場地應有較好的工程地質條件:場地宜避免建設在斷層、滑坡、及洪水位下,應避開溶嗣、淤泥、腐植土、古井等不良地段或文物保護。壤承載一般要求不小200kN/mz,不宜在經常地震區域或二級以上濕陷性黃土層區域建廠。
4、要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:不論是在山坡還是在平地建造,生產需要的前提是,要盡量少占地,尤其要少占或不占好地。
5、供水條件:在水質、水量滿足生產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,場地要盡量靠近水源,注意不得與農業爭水。
6、要盡可能節省輸送費用,有條件時要力爭實現自流或半自流輸送,還要小心防止廢料造成對環境、河流、農、牧、漁業生產及居民區的危害或污染。
7、供電條件:石料中制沙生產線粗加工難題,的是有的電源,又要盡量縮短輸電線路,凡有條件利用電力網供電的,受盡量利用,以免自建電廠而增加投資和經營管理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