砂生產線的設備選型、規格、數量應滿足質量和數量的要求,如果有各種設備滿足要求的選擇,應由技術經濟比較來。
上、下操作所用的設備應保持平衡。同一工作設備的型號和規格應盡可能統一。
大型砂選廠應選擇適合生產規模的大型設備,但同一操作的設備數量不得少于2臺。
主設備選型計算一般可以考慮適當的負荷系數,不應考慮備用機。在下列情況下,應考慮設備的備件。
1)人工骨料材料具有較高的抗壓強度、硬度和性。
2)選用沖擊破碎機作為中細碎設備。
(3)同一作業的設備數量過3臺。
破碎設備的選型應考慮設備對原材料巖性的適應性,滿足粒度和粒度的要求。
篩分設備的類型應與篩分骨料的加工能力、篩分效率、操作條件和設備配置要求相適應。篩分設備加工能力的計算應考慮進料量的波動。多層篩的處理能力應根據控制篩層計算,檢查篩分設備排放端的物料厚度。
制砂設備的類型應與制砂材料的物理性能、所需加工能力、砂細度、模數和設備配置要求相適應。在選擇Q卸棒機作為造砂設備時,應考慮后備,并應根據工業試驗和實驗室試驗結果,單處理能力、棒磨機成砂率和棒磨機數量。
選擇寬堰長螺旋分級機作為分級脫水設備,其處理能力應滿足回砂和脫水的要求,并對溢流尺寸進行校核。
類型和洗砂設備應根據泥質含量、可選性清洗時間、處理能力和洗滌材料大粒徑。大型石材加工廠應采用滾筒洗衣機清洗設備。
帶式輸送機的輸送能力應滿足各種工況的要求,應考慮物料流動的波動。
帶式輸送機砂石,其向上的傾斜角度不得過16O,降到允許的傾斜角度不得過12“。
輸送帶螺旋分級機砂料脫水后輸送,向上傾斜角度不得過12“,帶寬的選擇應高于的計算值和小的帶寬應不大于650mm。